襄阳市 “归侨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子女” 中考加分申请审批表
县(市)区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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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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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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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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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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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考报名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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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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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种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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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情况 |
父亲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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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、职称及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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侨居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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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出国、回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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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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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、职称及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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侨居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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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出国、回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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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姓名,何时出国,定居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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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单位 审核意见 |
该生为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经办人签名:
负责人签名:
中学盖章
年 月 日 |
以上情况属实,该生为(归侨)、(华侨子女)、(归侨子女)。
经办人签名:
负责人签名:
县(市)区侨务部门盖章
年 月 日 |
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,材料齐全,同意加分。
经办人签名:
负责人签名:
县(市)区教育考试管理机构盖章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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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1、归侨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归侨证原件;华侨子女、归侨子女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定居国外的证件、证明华侨与考生关系的证件(如户口簿)、考生的侨眷证等原件。
2、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,经办人、负责人必须签名,否则无效。
3、本表一式两份,一份装入考生档案,另一份(含证明材料复印件)由县(市)区教育试管理机构存档备查。
4、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当年文件规定。